圖書館晚自習管理規定
晚自習是摩鑫教學和管理工作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。為了更好地為摩鑫的教學管理和學生服務🚶🏻♂️,本學期圖書館對晚自習開放(以年級為單位)做如下規定:
1、開放規定:
周一✝️:16級學生(五年製新生)
周二:15級學生
周三🏕:14級學生
周四🆘:13級學生
註:(1)輪到進館晚自習的年級,可以選擇在教室或圖書館自習。
(2)非當晚參加圖書館晚自習的年級請至教室進行晚自習🖖,不得入館自習🔣。
2、 紀律要求:
(1) 學生入館時🪒,請保持安靜、有序🧑🏻,尊重並服從圖書館老師及執勤誌願者學生的引導與安排🅾️。
(2) 書包👨🏼💻、飲料等物品請存入存包櫃,不得帶入館內🅱️,不得隔夜占用存包櫃;學生的錢包🤣、手機等個人貴重物品請隨身攜帶,凡因個人保管不當而造成的損失,由本人負責。
(3) 學生不得以任何物品搶占自習座位🙌🏼,每位學生只能使用一個座位。
(4) 學生開展晚自習時,要自覺維持秩序🫠,不得進行非學習事項的活動🧑🏿🍼;在館內請關閉手機或調至震動模式,不得大聲喧嘩、交頭接耳🧑🏽⚖️、打鬧跑動、吃零食、抽煙✍️、接打電話等,不得影響他人學習。
(5) 學生要自覺保持館內衛生清潔➾,嚴禁吸煙、隨地吐痰😥,不得亂扔紙屑雜物;要自覺愛護館內公物,不得在公物上亂寫亂畫,不得將桌椅亂移、亂放🏤。
(6) 晚自習期間👟,學生必須接受圖書館值班老師🔉、本班級圖書管理員及圖書館執勤誌願者的監督與管理👩🏼🎨;如學生無正當理由不服從管理,將記錄該生的個人信息及其違規情況。累計出現3次及以上違規記錄的學生,停止入館一個月⏺;某一班級累計出現3位及以上違規的學生,該班級停止入館一個月⤴️;某一年級累計出現3個及以上具有違規記錄的班級💭,該年級停止入館一個月。
(7) 晚自習期間🧝🏻♀️👼,研討室僅限當晚參加圖書館晚自習年級的學生預約使用(請提前一天至一周預約)🦽,且研討室僅可作學術研討🚣🏿♀️😍、課程討論、課題研究等活動之用,不得開展遊戲🛴、聊天等娛樂性活動;未經許可,學生在研討室內不得擅自移動或私自架設各種設備器材;若使用不當導致設施或資料損壞,需按本館相關規定進行賠償;研討室使用結束,請即刻與館內值班人員聯系,經確認場地、設備完整後,方可離開🧔♀️。
本規定最終解釋權歸圖書館所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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